兰锋盛世高新企业认定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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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领域
扩大利用外资规模,鼓励设立外商投资新项目,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
二、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省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我局可以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事后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2.申报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申报单位按要求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4.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必须为制造业;
5.外资最终实际来源追溯至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境内自然人的,不属于支持范围。
(二)专项条件
1.申报单位须书面承诺在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后一年内,将新增资本投入至实际建设或经营的项目并切实履行承诺,充分发挥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相关项目因购买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固定资产确实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投资的,可以向所属辖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延长。未经申请同意且无合理原因不能履行承诺的,将按程序收回奖励资金。
2.申报单位须书面承诺5年内不减资、不撤资、不转内资并切实履行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将按程序收回奖励资金。
3.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获得奖励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台账式跟踪管理,获奖励企业须配合实地检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四、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外资新项目
支持内容:对2019年在深圳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已纳入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给予奖励;
支持标准: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二)外资增资项目
支持内容:对2019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给予奖励;
支持标准: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五、申报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8日。
2019年高新企业认定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8月9日,目前就网报系统来看,较往年有较大不同,需要填报的内容更加细化,项目更多,可...
2019-07-01